馮海寧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綠色電氣理事長董明珠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出了是否可以取消費用,全部用稅金調整。 這樣會更好,看起來更好,簡化。 我們的財務人員說不知道要支付多少費用,反正通知來了就是費用,企業必須支付。 甚至稅務局的員工也不一定清楚。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今年1月宣布,去年為公司降低了價值成本1萬元左右。 今年政府的實務報告書還提出“全年減少公司稅負3500億元左右,相關企業領取約2000億元”。 一家公司的負責人也坦言:“這兩年減稅減少的勞力很大,公司確實感覺負擔很輕?!?但是,今年的兩會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聲音。
一個聲音是公司的負擔依然很重,減稅減稅費在空之間。 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東馬可波羅理事長黃建平說:“稅多、負擔重依然是現在公司稅金壓力的現狀。” 另一種聲音認為必須從根本上處理相關企業的稅務問題。 如董明珠代表所建議,取消談判企業收款,按所有稅金調整后,實施“費改稅”。
董明珠之所以提出“費改稅”,是因為認為收錢的項目太多了。 連公司的財務人員都不知道要付多少費用。 第二,我覺得收錢是自由的——來通知是費用。 三是不認為我國稅負高——稅金沒有任何不合理之處。 關于稅負是否合理,這個問題可能還有爭議,但費用多,收錢自由幾乎成了共同點。
談判企業的“費用改稅”是減輕公司負擔的比較有效的措施,可以說是“猛藥”,為什么這么說呢? 從“費”的角度來說,花費很多費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收錢部門太多,收錢的權利真的沒有進籠子。 以前停止、取消、減免很多收款,但相關企業的收款依然很多,比如,經過相關部門的核對,第二年博哈哈企業的繳費依然達到2300項。
從“稅”的角度來說,另一方面,稅比費用稍微透明兩者,稅的征收行為更規范三、稅的法律依據更充分。 關聯企業的稅收也有點混亂,但比關聯企業少收錢。 另外,根據有關計劃,我國為了年實現稅收法定,相信公司界希望取消有關企業的收款,改為收稅。
因為到了“費改稅”、“稅收法定”的時候,不僅相關企業收錢的項目會減少,而且各種稅金都要由立法機關進行深入調查,充分論證,征求社會意見,收一些錢可能很難立足。 另外,今后不容易隨便增加公司的負擔。 因為增加新稅種必須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 也就是說,隨便增加公司負擔的權利進入法律的籠子。
“費用修改”是公司負面的好建議,但用稅金代替費用是不現實的。 這是因為關聯企業的“五險”、水費、電費等一部分費用很難成為固有名詞,所以如果變更為稅金的話,就被稱為“水稅”、“電費”。 而且,一旦費用全部變更為稅,只能由稅務部門征收,電力企業等無權向公司收費,帶來很多新的問題。
實際上,“費用修改”只能把大部分行政事業性的存款變成稅的形式來征收。 對于水費、電費等非行政性事業性收款,只有保存費用的形式。 但是,相關企業收錢,應該全部納入法律軌道,也就是說需要明確的法律授權,間接實現“收錢法定”,也可以從根本上減輕公司的負擔。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傅瑩已經宣布,今年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將圍繞規范的非稅收入展開主題調查,推進公司非稅收入管理的規范化、法制化,加強政府全口徑預算結算的審查和監督。 這是近年來非稅收收入增長過快的比較配置,非稅收收入包括相關企業收錢。
早期將相關企業的應收款項納入法制化的軌道,期待“稅改革”盡可能的“稅改革”。
標題:【熱門】是否可以全面實施“費改稅”
地址:http://www.swled.com.cn/gphq/1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