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1、合同詐騙新型職務犯罪致多家企業遭受滅頂之災、損失巨大。2013年,郭舒勾結時任濟南市長清區常務副區長葛殿起,偽造棚戶區改造項目政府協議和唯一土地熟化投資人資格,以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為名,通過股權轉讓的形式騙取被害人1.41億元資金,導致企業直接損失達5.5億元。

2、郭氏家族團伙作案,官商勾結共同謀劃設置合同陷阱。郭舒哥哥郭群、嫂子盛靜輝均為濟南市規劃局領導,與郭舒共謀合同詐騙犯罪,設置合同陷阱,協助郭舒拆分土地,制造土地可開發假象,將虛假項目整體出售騙錢,參與分贓并通過地下錢莊隱匿轉移贓款,至今逍遙法外。

3、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郭舒和多位官員被追責判刑,最高無期徒刑。山東省濱州市紀委原書記葛偉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濟南市長清區常務副區長葛殿起受到濟南市紀委紀律處分。合同詐騙犯罪主謀郭舒于2023年8月1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責令郭舒退賠1.4110597億元,返還被害單位山東暢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4、需高度警惕類似官商勾結、破壞營商環境的新型腐敗犯罪。官商勾結新型合同詐騙犯罪破壞營商環境,部分不法官員利用職權偽造政府文件實施詐騙,讓親屬謀利,形成了攻守同盟,最終損害的是民營企業合法利益,抹黑的是當地營商環境。

位于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的濱河片區棚改項目,原本是前景可期、合作多贏的政府工程和民心工程,項目不僅最終爛尾,還演變成為了滋生官商勾結、實施合同詐騙犯罪的溫床。

陷入郭舒等人精心設計的“空手套白狼”騙局十年來,山東暢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暢博地產”)負責人至今不敢相信,如此明目張膽借股權合作實施合同詐騙的案例會落到自己頭上,并導致被以通過股權轉讓的形式騙取1.41億元資金,導致企業直接損失達5.5億元。

不僅如此,在這起轟動濟南的合同詐騙案件中還上演了郭舒甘當情婦與官員官商勾結、郭氏家族團伙作案共謀設置合同陷阱等戲碼,讓人大跌眼鏡。據國內房地產業權威主流媒體住建部旗下的《中國房地產報》此前報道,郭舒已被聊城公安局市經偵部門立案調查,在其涉嫌詐騙的背后,是郭舒與其兄郭群以及時任長清區政府分管城建的常務副區長葛殿起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網。

故事還得從2013年講起,2013年6月,郭舒自詡與其兄郭群(曾任長清區規劃局局長,現任濟南市自規局副巡視員)實際操控的璽潤置業、天人置業已爭取到長清區濱河片區854畝棚戶區改造項目,并分別取得了A地塊197畝土地和B地塊187畝土地的土地熟化人資格,C地塊470畝土地運作中。但實際上,長清區濱河片區棚改項目B地塊187畝僅開發27畝,剩余地塊均被確定為非商業住宅用地,已無法按合作協議進行商業開發。A、C地塊至今也沒有動工開發的跡象。

據《中國房地產報》報道,2013年6月18日,暢博地產與郭舒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協議約定雙方合作的三個前提是:第一,璽潤置業已取得A地塊土地熟化投資人資格;第二,天人置業已經取得B地塊唯一土地熟化投資人資格;第三,天人置業與璽潤置業已向該項目前期投資3800萬元。同時約定由暢博地產向天人置業投入資金9600萬元,用于公司運營,后期公司所需資金由公司共同運營。

在協定合作的同時,暢博地產獲得上述兩個公司各54%的股權。協議簽訂后,暢博地產如約向天人置業投入資金9600萬元,郭舒將璽潤置業與天人置業54%股權轉讓到暢博地產名下。

但經暢博地產此后多方面查證,天人置業與長清區政府簽訂的協議為虛假協議,實際上長清區政府無權確認唯一熟化人資格,天人置業也未獲得相關地塊的唯一土地熟化投資人資格。郭舒以虛假項目協議文件,編造項目進度,隱瞞項目真實情況,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設置陷阱,導致暢博地產陷入錯誤信息,收購天人置業和璽潤置業的全部股權,而郭舒在騙取巨額資金后抽身而去。

在一系列拍案驚奇的操作中,郭舒正是以與長清區政府簽署《長清區花崗石地塊項目協議》為契機,蓄意虛構了已經取得B地塊唯一土地熟化投資人資格的假象,誘騙暢博地產與其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并“自愿”地將其財產置于其控制之下,從而為其非法侵占暢博地產財產創造了條件。

此外,郭舒還虛構了為開發項目“已前期投入3800萬元”的假象,并隱瞞注冊資本3600萬元已抽逃的事實,于2015年10月19日通過《股權轉讓協議》轉讓剩余40%股權作價及補償9500萬元,再次騙取暢博地產合計約1.3億元。

在共同實施合同詐騙犯罪過程中,郭舒與其兄郭群以及時任長清區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區長葛殿起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更引人關注,并在精心設局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據《中國房地產報》調查,郭群于2002年至2008年曾任濟南市長清區規劃局局長,之后又擔任濟南市轄區多個規劃分局局長。2010年,長清區啟動濱河片區棚改計劃,郭舒于2011年注冊了璽潤置業和天人置業,逐步介入濱河片區棚改項目運作。

紙永遠包不住火。根據最新消息,在郭舒、郭群和葛殿起、葛偉等人官商勾結實施合同詐騙犯罪騙局暴露后,郭舒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彰顯了法律的權威和社會公平正義。山東省濱州市紀委原書記葛偉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葛殿起則已受到濟南市紀委紀律處分,被調離長清區副區長職位,并被誡勉談話。

2023年8月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2022)魯15刑初21號《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郭舒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責令郭舒退賠1.4110597億元,返還被害單位山東暢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不過,郭舒的哥哥郭群、嫂子盛靜輝均為濟南市規劃局領導,與郭舒共同謀劃合同詐騙犯罪,設置合同陷阱,協助郭舒拆分土地,制造土地可開發假象,將虛假項目整體出售騙錢,參與分贓并通過地下錢莊隱匿轉移贓款,至今還逍遙法外。

正義從來不會遲到。郭舒的哥哥郭群、嫂子盛靜輝身為濟南市規劃局干部,里應外合聯合設置合同詐騙陷阱,導致守法民營企業巨額損失,相信最終也將受到法律法規和政紀黨紀的懲罰。

附郭舒刑事判決書(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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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山東濟南拍案驚奇:法院認定合同詐騙1.4億余元 主謀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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