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信從去年3季度開始,中央銀行將表外資產管理納入mpa廣義信用指標展開模擬。 從年第一季度開始,中央銀行在mpa判斷時將表外資產管理正式納入廣義信用范圍。

在具體操作中,將表外理財資產扣除現金和存款后納入廣義信用范圍,納入后新的廣義信用馀額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審查和判斷。

在剛發布的《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中央銀行在專欄中,將表外資產管理納入廣義信用范圍更全面地反映了銀行系統的信用擴張情況,對銀行系統進行宏觀謹慎

從宏觀審慎政策理論的迅速發展和國際實踐出發,隨著金融創新和金融市場的迅速發展,影子銀行體系的擴張比以前傳來的信用增長快,在中國主要表現為表外業務的迅速增長,在其順周期施加杠桿,跨越市場傳遞風險 將更廣泛的金融資產、金融機構、金融市場納入宏觀審慎的管理,防范系統風險勢在必行。

【熱門】央行釋疑為何將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

近年來,我國銀行表外資產管理業務迅速增長。 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年末銀領域的表外資產管理資產超過26萬億元,比上年同期超過30%,比同期貸款增長率約高20%,但對表外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缺乏比較有效的識別和控制。

一是表外資產管理基礎資產的投入與表內廣義信用沒有很大差異,第一包括類信用、債券等資產,同樣發揮著信用擴張作用,增長過快則積累了宏觀風險,不滿足“杠桿”的要求。 二是目前表外資產管理業務被稱為“表外”,但交易的法律關系尚未確定,業務定義尚未明確,在一定程度上有剛性兌付,發生風險時,銀行多在表內處理,實際上實現了風險隔離 因此,將表外資產管理納入廣義信用范圍有助于更全面地反映銀行系統的信用擴張情況,對銀行系統實施更全面的宏觀審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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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最后,央行表示表外資產管理本質上是資產管理業務,應該具有“受托、代理資產管理、投資者風險自我負擔”的屬性。 為了從根本上處理實際資本計量、風險隔離、剛性兌付、監管對沖等問題,有必要進一步整理資產管理業務的法律關系和監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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