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記者張玉學實習生鐘子晨)湖北博盈投資股份有限企業董事兼董事會秘書李民俊得知企業正在準備資產優化重組后,通知丈夫,指示表妹買賣該企業股票,違法利潤86萬余元。
昨天上午,三人因涉嫌內幕交易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
年6月23日,博盈投資的實際統治者羅氏召集企業高層召開非正式會議,明確企業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資產優化重組。
同年7月6日,博盈投資發表重大事項停職公告11月5日,博盈投資復牌,公布了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
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上述6月23日至11月5日是內幕新聞的敏感期,李民俊作為企業理事、董事會秘書,屬于《證券法》規定的內幕新聞的知情同意。
在新聞敏感期間,李民俊將內幕消息告知丈夫,指示表哥在該企業股票停止前大量購買,重新發行卡后銷售,獲得86萬余元的利潤。
博盈投資的股票異常波動,引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觀察,去年2月4日,證監會[微博]調查了博盈投資企業,3人不久落入網上。
檢察方面認為,應該以內幕交易罪追究3人的刑事責任。 在昨天的審判中,每三個人平均認罪。
現在,3人平均接受審判,法庭沒有在法庭上接受判決。
(原標題:夫婦因涉嫌內幕交易而被該堂審判)
標題:【熱門】博盈投資董秘夫婦涉嫌內幕交易 非法獲利8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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